食用菌的栽培方法是什么,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食用菌的栽培方法是什么



1、食用菌的栽培方法是什么

1、食用菌栽培与作物不同,用的不是土壤,地面只是食用菌栽培的支持物。食用菌栽培用的是培养料,食用菌要将培养料分解建造自身。这些培养料绝大多数都是人类不能作为食物直接食用的木质纤维素类的农林副产品,如秸秆、木屑和禽畜粪便等。

2、食用菌虽然种类很多,但是栽培程序基本是1样的,即培养料制备→灭菌或发酵→接种→发菌(有的食用菌需覆土)→出菇(耳)→收获。有的种类只出1茬,有的可以出几茬。

3、栽培时间的确定。在自然条件下,通常安排在5~9月,在日平均气温达到23℃以上时开始栽培。若菇房有加温设备,室温达到28~32℃,即可实现周年生产。

4、场地选择。目前栽培方式主要有室外畦式栽培和室内床架式栽培两种。室外畦式栽培是室外露地常用的1种栽培方式。

5、原料储备。稻草尽量选用单季晚稻或连作晚稻草,并要求干燥、无霉烂。根据培养料配方和生产规模,计算所需贮备原料石灰、麦麸、干牛粪、过磷酸钙等数量。

6、培养料的预处理和发酵。预湿:在水池或其他容器中加入石灰粉,调成2%石灰水,将稻草浸入水池3~6h,让稻草充分湿透后涝出拌入其余辅料,然后在地面制成草堆并覆盖薄膜,使水分相互渗透均匀。上架:将经过预湿的稻草铺放到床架上,采用覆瓦式铺料方法,厚度掌握在压实后25~30cm为宜。然后逐层淋水至每层有水滴下为度。稻草上架后,将4周塑料薄膜放下,以利保温。巴氏灭菌:稻草上架后马上加温,使菇棚内室温达到66~75℃,中层料温达到63℃左右,保持8~10h后停火。

7、播种和发菌管理。

8、出菇管理和采收。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食用菌种质资源,规范食用菌品种选育及食用菌菌种(以下简称菌种)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2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菌种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3条 本办法所称菌种是指食用菌菌丝体及其生长基质组成的繁殖材料。   菌种分为母种(1级种)、原种(2级种)和栽培种(3级种)3级。第4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菌种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食用菌,下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菌种管理工作。第5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第2章 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第6条 国家保护食用菌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第7条 禁止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食用菌种质资源。确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采集手续。第8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包括长有菌丝体的栽培基质及用于菌种分离的子实体),应当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农业部批准。第9条 从境外引进菌种,应当依法检疫,并在引进后30日内,送适量菌种至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保存。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开发,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选育新品种,引导企业投资选育新品种。   选育的新品种可以依法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国家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第十1条 食用菌品种选育(引进)者可自愿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申请品种认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立食用菌品种认定委员会,承担品种认定的技术鉴定工作。第十2条 食用菌品种名称应当规范。具体命名规则由农业部另行规定。第3章 菌种生产和经营第十3条 从事菌种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仅从事栽培种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不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经营者要具备菌种的相关知识,具有相应的菌种贮藏设备和场所,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4条 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农业部备案。   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5条 申请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生产经营母种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原种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2)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人员2名以上;   (3)有相应的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有相应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生产母种还应当有做出菇试验所需的设备和场所。   (4) 生产场地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第十6条 申请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   (2)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人员1名以上;   (3)有必要的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有必要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   (4)栽培种生产场地的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第十7条 申请《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3)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   (5)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   (6)品种特性介绍;   (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   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3、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请问在食用菌栽培种生产中提高栽培种质量的方法



4、请问在食用菌栽培种生产中提高栽培种质量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1种利用中药渣生产食用菌栽培料的方法,其特点是:包括如下步骤:1.对鲜中药渣进行脱水处理,使水分降低到12%~15%以下,备用;2.进行加工生产时,提前曝晒24小时以上,进行紫外光灭菌;3.栽培料配方包括:中药渣栽培料、玉米芯及生石灰粉;4.栽培料处理:a.玉米芯粉碎成颗粒,与中药渣栽培料1起曝晒;b.中药渣栽培料、玉米芯、生石灰混合均匀,加水;c.然后将混合均匀的栽培料建堆发酵,待温度自然上升至60~70℃,保持20~30小时,然后翻堆,至少如此反复2次,发酵后即可作为食用菌栽培料使用。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栽培效益,同时,解决中药渣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垃圾处理的难题。 食用菌内容很多,这里下载不下,只能下载1篇,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2章 鸡腿蘑

1、概述? 鸡腿蘑又名毛头鬼伞、毛鬼伞、刺蘑菇,属真菌门担子菌亚门层菌纲伞菌目鬼伞科。?鸡腿蘑幼时肉质细嫩,鲜美可口,色香味皆不亚于草菇。?鸡腿蘑还是1种药用蕈菌,味甘性平,有益脾胃、清心安神、治痔等功效,经常食用有助消化、增进食欲和治疗痔疮的作用。据《中国药用真菌图鉴》等书记载,鸡腿蘑的热水提取物对小白鼠肉瘤180和艾氏癌抑制率分别为100%和90%。另据报道,鸡腿蘑含有治疗糖尿病的有效成分,以每公斤体重用2克鸡腿蘑的浓缩物投给小白鼠,1.5小时后降低血糖浓度的效果最为明显。近年来,美国、荷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相继栽培鸡腿蘑成功,其生产的鲜菇、干菇(切片菇)、罐头菇,在国际市场都很受欢迎。? 为了开发这种宝贵的食用和药用蕈菌资源,福建省3明真菌研究所、山西省生物研究所、云南省食用菌科技开发中心、辽阳市食用菌研究所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对鸡腿蘑进行调查、采集、分离和栽培试验,为鸡腿蘑的商业化生产做了不少工作。河北省和北京市已试栽成功,目前有少量供应市场,具有十分可观的生产和市场潜力。?

2、生物学特性? 1.形态特征? 子实体群生。菇蕾期菌盖圆柱形,连同菌柄状似火鸡腿,鸡腿蘑由此得名。后期菌盖呈钟形,高9~15厘米,最后平展。菌盖表面初期光滑,后期表皮裂开,成为平伏的鳞片,初期白色,中期淡锈色,后渐加深;菌肉白色,薄;菌柄白色,有丝状光泽,纤维质,长17~30厘米,粗1~2.5厘米,上细下粗,菌环乳白色,脆薄,易脱落;菌褶密集,与菌柄离生,宽5~10毫米,白色,后变黑色,很快出现墨汁状液体。孢子黑色,光滑,椭圆形,有囊状体。囊状体无色,呈棒状,顶端钝圆,略带弯曲,稀疏。? 2.生态习性? (1)习性春夏秋季雨后生于田野、林园、路边,甚至茅屋屋顶上。子实体成熟时菌褶变黑,边缘液化。保鲜期极短,可食,但少数人食后有轻微中毒反应,尤其在与酒或啤酒同食时易引起中毒。? (2)分布世界各国均有,我国主要产于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河北、山东、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甘肃、青海、云南、西藏等省(区)均有报道。笔者在北京市海淀区的山地也曾采集到。? 3.生活条件? 鸡腿蘑是1种适应能力极强的草腐土生菌,其生活条件要求如下:? (1)营养鸡腿蘑能够利用相当广泛的碳源。葡萄糖、木糖、半乳糖、麦芽糖、棉籽糖、甘露醇、淀粉、纤维素、石腊都能利用。利用木糖比葡萄糖差,利用乳糖相当好,但不是最好;某些菌株利用半乳糖和乳糖好于利用甘露醇、葡萄糖、果糖;利用软石腊能力较差。? 蛋白胨和酵母粉是鸡腿蘑最好的氮源。鸡腿蘑能利用各种铵盐和硝态氮,但无机氮和尿素都不是最适氮源,在麦芽汁培养基中加入天门冬酰胺、蛋白胨、尿素,菌丝生长更好。?缺少硫胺素时鸡腿蘑生长受影响。在培养基中加入含有维生素B?1的天然基质,如麦芽浸膏、玉米、燕麦、碗豆、扁豆、红甜菜、野碗豆、红3叶草、苜蓿等绿叶的煎汁,可以大大促进鸡腿蘑菌丝的生长。? 鸡腿蘑可以进行深层培养。在麦芽汁培养液中,每升可以产生25~28克干菌丝体。在只含无菌水、磷酸盐和碳源的培养液中,鸡腿蘑的菌丝也能生长。? (2)温度鸡腿蘑菌丝生长的温度范围在3~35℃,最适生长温度在22~28℃。鸡腿蘑菌丝的抗寒能力相当强,冬季0下30℃时,土中的鸡腿蘑菌丝依然可以安全越冬。温度低时,菌丝生长缓慢,呈细、稀、绒毛状;温度高时,菌丝生长快,绒毛状气生菌丝发达,基内菌丝变稀;35℃以上时菌丝发生自溶现象。子实体的形成需要低温刺激,当温度降到在9~20℃时,鸡腿蘑的菇蕾就会陆续破土而出。低于8℃或高于30℃,子实体均不易形成。在12~18℃的范围之内,温度低,子实体发育慢,个头大,个个象鸡腿,甚至象手榴弹。20℃以上菌柄易伸长、开伞。人工栽培,温度在16~24℃时子实体发生数量最多,产量最高。温度低,子实体生长慢,但菌盖大且厚,菌柄短而结实,品质优良,贮存期长;温度高时,生长快,菌柄伸长,菌盖变小变薄,品质降低,极易开伞和自溶。? (3)湿度鸡腿蘑培养料的含水量以60%~70%为宜,发菌期间空气相对湿度80%左右。子实体发生时,空气相对湿度应为85%~95%,低于60%菌盖表面鳞片反卷,湿度在95%以上时,菌盖易得斑点病。? (4)光线鸡腿蘑菌丝的生长不需要光线,但菇蕾分化时和子实体发育长大时均需要500~1 000勒克斯的光照。? (5)空气鸡腿蘑菌丝体生长和子实体的生长发育都需要新鲜的空气。在菇房中栽培,子实体形成期间每小时应通风换气4~8次。? (6)酸碱度鸡腿蘑菌丝能在pH值2~10的培养基中生长。培养基初期的pH值3.7或8,经过鸡腿蘑菌丝生长之后,都会自动调到pH7左右。因此,无论是培养基或覆土材料均以pH值为6~7时最适合。? (7)应特别指出的是,鸡腿蘑子实体的形成需要覆土及土壤微生物代谢产物等的刺激。?

3、栽培方法? 鸡腿蘑裁培方法和白蘑菇大体1致,除了所使用的菌种,以及生活条件有所不同之外,可以参照白蘑菇的栽培办法操作。 1.栽培材料? (1)主要材料马厩肥、牛粪、麦秸、稻草、棉籽壳和杂木屑。? (2)辅料麸皮、米糠、玉米粉、复合肥、石膏粉、石灰粉和维生素B?1。? 2.栽培方式? 鸡腿蘑在室内、室外栽培均可。熟料栽培、生料栽培都可以。可以袋栽,也可箱栽、床架式栽培,还可以和蔬菜、果木间种。栽培者可根据当地环境条件,采用最有利的栽培方式。 3.栽培季节? 春季至夏初、秋季至春季都可以栽培鸡腿蘑。室内和大棚夏季也可栽培,但气候炎热,不易保鲜,若没有妥善的加工和保鲜措施,商业意义不大。? 4.栽培场所? 室外栽培可以在果园、菜地、休闲田中整畦搭棚进行。室内栽培可以利用现有菇房、床架进行栽培管理。?

4、菌种制作? 1.母种制作? 鸡腿蘑菌种主要采用组织分离法得到纯菌种。鸡腿蘑菌丝在PDA培养基(马铃薯200克,葡萄糖20克,琼脂20克,加水至?1 000?毫升)上生长良好。在以下加富培养基或麦粒煎汁培养基上菌丝生长得更好。? (1)马铃薯200克、葡萄糖20克、硫酸镁1.5克、磷酸2氢钾1.5克、磷酸氢2钾1.5克、维生素B?1 10毫克、琼脂20克,加水至1 000毫升。? (2)小麦200克,浸泡10小时,煮30分钟,滤汁,加葡萄糖20克、蛋白胨3克、硫酸镁0.5克、磷酸2氢钾1.0克、维生素B?1 0.2克、琼脂20克,加水至1 000毫升。? (3)小麦250克,浸泡10小时,煮30分钟,滤汁,加马铃薯150克、葡萄糖20克、蛋白胨2克、硫酸镁1.5克、磷酸2氢钾1.5克、磷酸氢2钾1.5克、维生素B?1 10毫克、琼脂20克,加水至?1 000?毫升。?菌丝最初白色,然后变成灰白色,培养基的颜色也随之加深。在恒温箱中,25℃条件下菌丝在7~10天可长满斜面,最快的5~6天。? 2.原种制作? 采用稻草、棉籽壳、杂木屑3种原料为主制作培养基和用麦粒制作培养基。试验证明,鸡腿蘑的菌丝在这几种培养基上都可以正常生长,但在以麦粒和棉籽壳为主的培养基上生长最好。各种原种培养基的配方如下:? (1)稻草培养基稻草(切段或粉碎)60%、麸皮25%、玉米粉8%、复合肥5%、糖1%、石灰1%。? (2)棉籽壳培养基A棉籽壳90%、麸皮4.5%、玉米粉?4.5%?、石灰1%。? (3)棉籽壳培养基B棉籽壳87.5%、麸皮10%、尿素0.5%、石灰2%。? (4)棉籽壳培养基C棉籽壳78%、麸皮10%、玉米粉5%、复合肥5%、糖1%、石膏1%、维生素B?1微量。? (5)木屑培养基杂木屑75%、麸皮15%、玉米粉8%、糖1%、石膏粉1%、维生素B?1微量。? (6)麦粒培养基麦粒加水,浸泡10~15小时,加1%石灰粉煮沸30分钟(至无白心,而皮不破),稍晾后装瓶。? 以上培养基的含水量均控制在60%~65%,所有培养基均保持自然pH值,按常规方法装瓶,塞棉塞,常压或高压蒸汽灭菌。冷却后,在无菌箱或无菌室中无菌操作接入母种,置于24~26℃的温室或温箱中培养。经30~35天鸡腿蘑菌丝就可以长满全瓶。除固体菌种外,鸡腿蘑的原种也可以用液体培养基进行培养,制成液体原种。在各母种培养基配方中取消琼脂,即可作为液体培养基配方。? 鸡腿蘑菌种的好坏对子实体的产量影响甚大,应加以注意。菌株不同,菌丝的形态也不完全1样。有的菌株起初是线状的,后来逐渐产生气生菌丝;有的菌株起初是棉絮状,后来逐渐变成线状,色泽为白色或灰白色。好的菌种利用培养料的能力强,菌丝生长较快。? 3.栽培种制作? (1)栽培种培养基?

1、同上述原种培养基配方。?

2、杂木屑78%、麸皮20%、碳酸钙1%、蔗糖1%,料水比为?1∶1.5?,pH值自然。?

3、蘑菇堆肥28%、木屑60%、麸皮12%,料水比1∶1.4~1.5,pH值自然。? (2)制作方法栽培种的培养容器采用聚丙烯塑料薄膜袋(长34~36厘米,宽14~17厘米,厚度0.05~0.06厘米)。?

1、具体操作。选用上述培养基配方,按要求把原辅材料备好,加水搅拌均匀,然后装袋。 装袋时先抓2~3把培养料装进袋中,用手把袋底的边角压入袋内,并压紧培养料使之成圆柱形,袋底平稳能直立于地面。在袋中插入圆形木棒或直径2~2.5厘米的试管,最好插到底,但应避免刺破袋子,而后继续边装料边用手压实,装至袋长的2/3(约500克干料),压平表而,拔出木棒或试管。这样预埋管(棒)再装斜,拔出后留下的洞穴坚固、在搬运过程中不易堵塞,灭菌时蒸汽容易穿透培养料,灭菌能更彻底,而且接种时原种落入洞底,加速菌丝生长、缩短栽培种培养时间。培养料装好后,将袋口及表面弄干净,在袋口上套上硬塑料套环(内径3.5厘米,高3.5厘米),让袋口薄膜从环内通过,并向外顺环壁朝下翻转,然后将袋口整平,塞上棉塞,进锅灭菌。为防止棉塞受潮,进锅后每层塑料袋上方都要盖牛皮纸。以1.5公斤/平方厘米的蒸汽压力灭菌1.5小时,或常压蒸汽灭菌8~10小时,灭菌后取出冷却。?

2、接种与培养。栽培种也应在无菌箱或无菌室内按无菌操作要求接种,然后与原种同样条件进行培养。

5、栽培工艺? 1.熟料栽培? 栽培菌棒的制作与栽培种相同。将培养好的菌袋脱袋后横排或竖排放入畦中,菌棒间间隔2~3厘米,填以肥土,每平方米排放30个菌棒,排放完后,再覆土3厘米左右。如果土壤太干,可稍喷水,然后盖上事先用5%来苏尔液浸泡过的聚乙烯塑料薄膜。? 江苏省的科研人员曾对菌棒横排或竖排做过对比试验,表明竖排出菇较快,生物学效率较高。覆土宜分两步进行,先在菌棒间填满土,浇透水后再在菌棒表面覆土约3厘米厚的细土,用喷雾浇水,以避免土层板结,而利于出菇。覆土以厚度0.5~1厘米的为主,不要大于2厘米。?保持栽培房内空气相对湿度在85%~90%,温度调节至16~22℃。室外或大棚应有遮阳措施,避免强光照射。1周后,菌丝恢复生长并连结成块,每天掀开塑料薄膜喷水,同时增加通风,以刺激菌丝体纽结,形成菇蕾。菇蕾破土后,在管理上以通风、增湿为主。经10余天精心管理,子实体迅速长大,约7成熟,即应及时采收。? 2.生料栽培? 用生料栽培鸡腿蘑比熟料栽培鸡腿蘑更有实用价值。实践证明,北方和南方都可以推广。? (1)培养料准备?

1、棉籽壳或落地废棉100公斤、生石灰2~3公斤(有的再加0.1%的多菌灵或甲基托布津),含水量60%~65%。?

2、棉籽壳100公斤、磷肥2公斤、尿素0.5公斤、石灰2公斤、水160公斤。?

3、玉米芯(粉碎)100公斤、尿素1公斤、石灰2公斤、水150~160公斤。?

4、稻草(切段或粉碎)40公斤、玉米秸粉40公斤、马粪(干粪并打碎)20公斤、尿素1公斤、磷肥2公斤、石灰3公斤、水150公斤。?

5、金针菇菌糠80公斤、牛马粪20公斤、尿素1公斤、磷肥2公斤、石灰4公斤、水150公斤。? (2)栽培与管理 将培养料充分拌匀,堆积料高1米,宽1.2~1.5米,长度不限。盖上塑料薄膜保温,在60~70℃保持10小时后翻堆,当温度又达到60~70℃,再保持10小时,发酵结束。摊凉后铺于事先整好的畦面上,料厚10~20厘米,分3层播种,用种量为培养料的15%。播种完毕,平整料面,稍加压实,最后盖上5厘米厚的壤土或先盖上塑料薄膜保温、保湿。待菌丝长好后去掉塑料薄膜覆土,先覆粗土(事先用石灰水预湿,土厚0.8~1.2厘米),然后再覆细土,喷水保湿。? 露天栽培时,在覆土之后,畦面上还应搭拱形塑料小棚加以保护,小棚高30~40厘米。? 南方室外栽培从9月份播种到第2年5月份采收结束,应注意气温、雨量、风力等变化。华北地区为保温、保湿宜用塑料大棚栽培,除酷暑期间外,可常年生产。? 鸡腿蘑的产量因不同菌株、培养料和栽培条件而有较大的差异,每平方米产量4.5~18公斤,生物学效率多数在20%~70%,好的可超过100%。?

6、采收? 鸡腿蘑子实体成熟的速度快,必须在菇蕾期菌环刚刚松动,钟形菌盖上出现反卷毛状鳞片时采收。若在菌环松动或脱落后采收,子实体在加工过程中会氧化褐变,菌腐甚至会自溶流出黑褐色的孢子液而完全失去商品价值。?

7、销售和加工? 在鸡腿蘑栽培规模小时,以鲜销为主。鸡腿蘑容易破碎,货架寿命短,应尽快销售出去。?为了供应远离栽培场的市场,可将鸡腿蘑的菇蕾切成薄片,再用电热鼓风干燥机迅速脱水烘干。切片菇分装于塑料袋中,每包100~150克。? 此外,还可以加工成盐渍鸡腿蘑或鸡腿蘑罐头。加工方法可仿照白蘑菇和草菇。

简述食用菌的栽培管理措施是什么



5、简述食用菌的栽培管理措施是什么

简单讲就是病虫害防治、温度、湿度、通风控制。具体建议到中国食用菌商务网问答栏目咨询专家。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6、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1条 为加强食用菌菌种(以下简称菌种)管理,确保菌种质量,有计划、安全健康地发展食用菌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指的菌种包括双孢蘑菇、香菇、侧耳、猴头菌、金针菇、草菇、黑木耳、银耳等人工栽培的食用菌的菌丝体(包括孢子)及其生长基质组成的繁殖材料。第3条 菌种分为1级、2级、3级;菌种场分为1级菌种场、2级菌种场、3级菌种场。第4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菌种工作。各级农业(含食用菌,下同)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菌种管理工作。第5条 生产、经销各类各级菌种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6条 生产菌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与所生产的菌种级别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其中1级菌种场主要技术人员须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掌握菌种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5年以上的2级种生产或菌种选育的实践经验;2级、3级菌种场主要技术人员须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掌握菌种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3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2)有与菌种生产要求相适应的消毒灭菌和接种设备、菌种培养室、栽培房(场)等。其中1级菌种场还必须有分离培养、提纯复壮、保藏及质量检测等仪器设备。 (3)菌种场周围5十米以内无畜舍、垃圾、污水和其他污染。 (4)有1年以上的菌种试生产成功的经验。 (5)菌种生产需要的其他办场条件。第7条 凡从事菌种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其所在地的县级及其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菌种生产许可证》。申请建立1级菌种场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报农业部备案;申请建立2级菌种场的,由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申请建立3级菌种场的,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报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符合开办条件的,由审批单位核准后,发给有效期为3年的《菌种生产许可证》。第8条 《菌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或调整菌种级别,以及停产1年以上的菌种场,须重新办理审批领证手续。第9条 菌种生产单位或个人可以生产《菌种生产许可证》规定级别及其以下的各级菌种。第十条 各级菌种由菌种生产单位直接经销为主,非菌种生产单位或个人可以经销、代销部分菌种。第十1条 经销菌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经销人员应具有菌种保藏、质量鉴别的基本知识。 (2)具有与菌种经销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及仓库。第十2条 凡从事菌种经销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其所在地的县级及其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菌种经销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菌种经销许可证》有效期满或停业1年以上的,须重新办理审批领证手续。第十3条 新育成或引进的品种(包括菌株,下同),须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区域试验(包括菌菇生产和加工),并经同级农作物品种审定专业组织审(认)定后,方能用于生产。经品种审定专业组织审定后的品种名称及编号,各地应统1使用,不得任意更改。第十4条 经审(认)定的新品种,其选育(或引进)单位或个人具有该品种的繁育、保藏、转让等权利。第十5条 从外省引进或购买本省已审(认)定的品种,来自选育单位的可直接应用于生产,来自非选育单位的须经出菇(耳)试验,并报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6条 从国外引人或向国外提供品种资源,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报农业部批准。引入的菌种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条件的单位试种、保藏和繁殖。第十7条 商品菌种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第十8条 菌种质量由菌种生产单位负责检验,并对所售菌种出具合格证,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菌种在有效期限内的质量问题由菌种单位负责,超过有效期的质量问题由经销单位负责。第十9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菌种质量加强管理,对生产、经营的菌种应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第2十条 农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食用菌或菌种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负责菌种质量的检测、检验。第2十1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菌种的单位或个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章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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